人民网北京6月17日电 (王紫)日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印发通知,明确天津城市配送车辆实行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技术标准开展集中配送和共同配送业务,进一步加强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规范城市配送市场秩序,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
在天津市供应链城市共同配送服务平台注册的“天津城市共配”车辆,将享受全天候、全时段通行便利,在不影响道路通行情况下享受停靠便利。天津市供应链城市共同配送服务平台将对接入的企业车辆进行监测及上报;有关部门每季度对服务平台进行考核评价,对不合格企业,经会商后通知平台停发相关车辆或企业通行证。
今年,天津计划新增“天津城市共配”车辆2000辆,其中20%以上为新能源车辆。下一步,天津市将积极推动城乡配送网络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资源整合、绿色环保,重效率、提升服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乡配送网络、推动配送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天津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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