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海南省工信厅29日印发《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措施》鼓励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汽车使用环节,对在海南省个人及其他领域(不含上文已申领补贴的)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充电费用补贴。
《措施》鼓励使用新能源货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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