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汽车10月25日讯 记者日前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近日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16辆。
(一)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1月27日生产的部分2021年款进口XC90汽车,共计4辆;
(二)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14日生产的部分2021年款国产S90长轴距汽车,共计1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液压制动单元助力泵的电机中连接电机转子轴与磁体之间的焊点可能部分或完全缺失。在要求电机高扭矩和/或受大惯性影响的紧急制动等情况下,电机的转子轴与磁体之间可能突然发生滑动,造成助力泵的液压压力下降。此时需要更大的刹车踏板力和更长的刹车踏板行程进行制动,车辆的减速性能可能低于正常情况,并导致ABS(防抱死制动系统)、ESC(电子稳定控制)等功能受限,存在安全隐患。
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合格的液压制动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
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等形式通知相关车主。沃尔沃汽车授权经销商也将主动联系相关用户,安排召回维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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