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依法对上海锲特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诚胜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誉畅科技有限公司3家汽车芯片经销企业哄抬汽车芯片价格行为共处250万元人民币罚款。
经查,这3家企业大幅加价销售部分汽车芯片,如进价不到10元的芯片,以400多元的高价销售,涨幅达40倍。在供需平衡交易条件下,汽车芯片贸易商的加价率一般为7%至10%。
汽车芯片是汽车制造业重要元件。今年上半年,受全球汽车芯片供给严重不足影响,国内汽车芯片出现供需失衡。
针对部分汽车芯片价格大幅上涨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今年8月成立专案组,加强价格监测,全面摸排线索。调查发现,国内个别不法商贩、游资集团恶意抢购芯片,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造成部分汽车芯片价格持续上涨,有的上涨3倍至10倍,个别上涨达30倍至40倍,严重影响了我国汽车行业有序生产和健康发展。
在本案中,3家经销企业利用我国汽车芯片供需失衡,在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大幅加价销售汽车芯片。下游汽车零配件企业因无芯片可用,面临断供违约赔偿的风险,不得不接受当事人高额报价。经销企业这种大幅加价行为,不仅不能增加产品供应,缓解供需矛盾,反而制造紧张情绪,致使零配件制造商、车企等各环节恐慌性备货,进一步加剧供需失衡,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
在何种情况下,经营者加价行为会被认定为哄抬价格?市场监管部门在调研和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存在将自主定价等同于随意定价的错误观念。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价格,但不能仅强调市场供求,不考虑生产经营成本。企业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同时,经营者价格行为,即定价策略、价格标示、运用的价格手段都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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